为加强我校内涵建设,推进“教师质量提升工程”,支持自动化工程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发展,菲尼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特在我校设立“菲尼克斯电气奖教金”,以进一步激励我校在产学研合作及教育教学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和条件:
1.进校工作2年以上(截至到2016年6月30日)
2.符合《上海电力学院“菲尼克斯电气奖教金”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评奖名额及奖励金额
评奖名额:自动化工程学院 3名
一等奖:1名 奖励金额:4000元/人
二等奖:2名 奖励金额:3000元/人
三、评奖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23日—12月1日,个人申报,部门审核上报。各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两份纸质版《上海电力学院“菲尼克斯电气奖教金”申请表》(见附件2)于12月1日前送至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长阳路校区行政楼1007室),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和申请人证件照,发送至shiepjjh@163.com。
2、12月初,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教金评审小组讨论、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
3、12月中旬,召开颁奖仪式予以表彰。
联系人:程 莹 联系电话:35304272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人事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