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校友之家”是由上海电力大学对外联络处牵头,面向全球上电人和上电校友组织推广的品牌项目。为进一步加强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的联络,充分发挥地区、专业、行业等校友组织和校友企业的资源优势,提升校友的认同感、归属感,打造上电人交流情感、互通信息、事业发展的温馨港湾,根据《上海电力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的意见》(上电联〔2023〕1号),凡是在地区、专业、行业等校友组织和校友企业中有满足申办“校友之家”条件者,均可申请挂牌经校对外联络处审批授牌后即可运营,希望来自全球海内外的上电人积极地为上海电力大学“校友之家”在各地区落地生根,集结校友,延续情谊,情谊延续,传颂上电故事。

为规范上海电力大学“校友之家”的管理运营,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校友之家”是指经上海电力大学对外联络处备案批准运营的,可免费提供给上海电力大学校友组织或校友个人开展活动的场所。

第二条 “校友之家”的命名规则为上海电力大学所在国家(国内免填)城市、校友之家等文字依次排列,英文简称为(国家、地区)SUEP Alumni Home ”。

第三条 “校友之家”功能定位除了能为上电校友联络交流提供活动场所之外,还能配合母校开展下述一项或多项服务内容:

(一) 联络交流平台:“校友之家”是校友联络交流的重要平台,旨在为校友联谊、教育咨询、学习培训、文化交流等活动提供场所和相应服务。

(二) 宣传推广基地:“校友之家”是校友组织联系和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旨在协助母校、校友组织及校友举办校友论坛、学术沙龙、招生宣传、求职就业、人才服务等活动。

(三) 合作发展纽带:“校友之家”是校企合作的重要纽带,旨在依托母校的人才、科研等优势,深度对接企业及地方等各类资源,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实现校协同发展。

(四) 项目路演中心:“校友之家”是服务校友投身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旨在为创业校友、在校师生等提供项目路演场地,开展项目路演推介会活动,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投资服务等。 

(五) 有助于校友与母校共赢发展的其他服务。

第四条 “校友之家”申办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办者须为上电校友,并且是校友之家申办当地校友组织成员,须为申办机构的法人或合伙人、高管,且在当地具有良好的口碑;

(二)申办机构是所在地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有开展“校友之家”相关业务所需的公共服务资源;

(三)有符合业务活动需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设备;

(四)机构运营状况良好,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具备组织创新及持续发展的能力有合法资产和稳定经费来源。

第五条 “校友之家”挂牌申请审批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校友组织或校友企业负责人填写《上海电力大学“校友之家”挂牌申请审批备案表》(见附件),经所属地方校友组织审核同意后,上报上海电力大学对外联络处审批备案。

(二)上海电力大学对外联络处对申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申办陈述、实地考察、观摩学习等审查流程。海外“校友之家”需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进行联合审查。

(三)经通过后,“校友之家”牌匾由学校对外联络处统一制作授牌,并向负责人颁发“校友之家主理人”聘书,同时名单将在校园网站及“上电校友”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校友之家”授权运营期限为5年,正常运营期间应接受广大校友和学校对外联络处监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件发生,即可取消授权并摘牌5年期满后,学校对外联络处将对申办人和申办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可顺延至下一周期,重新发放校友之家主理人证书。

第六条 相关说明

(一)“校友之家”是支持校友沟通交流、互助成长的公益场所,不得以“校友之家”名义开展商业活动,所组织开展的活动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校友之家”作为品牌项目运营,学校对外联络处根据具体开展情况,可对主理人及项目开展的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各类校友组织或校友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设置上海电力大学“校友之家”。

(四)“校友之家”是无偿支持校友交流、开展活动的公益场所,不得以“校友之家”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 

本方案由上海电力大学对外联络处负责解释。

 

上海电力大学对外联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