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促进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励广大教师努力工作、教书育人,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电力大学特设立“远东奖教金”。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和条件:
1、进校工作2年以上(截至到2023年6月30日)
2、符合《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教金”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二、评奖名额及奖励金额
评奖名额:6名 奖励金额:5000元/人
推荐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 2名 |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 | 2名 |
自动化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 | 2名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材料化学专业 | 2名 |
以上学院分别推荐对应专业辅导员及教师各一名。
三、评奖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9日—11月15日,个人申报,部门审核上报。各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两份纸质版《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教金”申请表》(见附件2)于11月21日前送至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临港校区图文楼1129办公室或平凉校区暖馨楼一楼),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和《2023年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教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发送至shiepjjh@163.com。
2、学校评审小组讨论、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吴依梅 联系电话:61655013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11月9日
附件3:2023年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教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xlsx